标志作为视觉图形,是一种具有象征性的传播符号。而标志设计的变现方式无外乎——具象、抽象、意象。
1、具象类标志设计,是一种直接描述客观事物形态特征的表现手法。按照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来描述事物。能够给人更加直观、感性的视觉效果。因而,具象艺术的突出特点便是它的视觉真实性和客观性。客观事物存在的形态则有:人、动植物、风景等。
A、简化:大自然事物形态万千,我们常常会选取某种事物作为素材,但是,我们对于这些事物运用并不是完全复制粘贴,而应该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化繁就简,从而保证设计作品的条理清晰和美观。
B、组合:对于一些单调的图形我们往往选择为其增添一些元素,,丰富标志的设计形象,使的标志具有设计的层次感。
C、变形:指将标志中的某个图形或者图像的某个部分做变形处理,如扭曲变形,凸显标志的个性特征。
2、抽象类标志设计,一般采用抽象的图形、文字、几何图形来表示。图形具有深邃的抽象含义、象征意味或神秘感。造型简洁,具有强烈的现代感和视觉冲击力。不足之处便是在于如果图形表达意义不够明确,容易出现歧义。
3、意象形式:以某种物象的形态为基本意念,以装饰的、抽象的图形或文字符号来表现的形式。如中国民航的标志图形就是以凤凰形态为意念,以抽象图形来表现的。这种形式往往有更高的艺术格调和现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