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要具有商标专用权,就需要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而恶意抢注商标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那么怎样属于商标的恶意注册?今天商标设计注册小文将疑问整理出来:
商标注册在前期要做什么准备?
1、 不规范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部分: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连续三年不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部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法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涉外保护。
因商标有其“地域性”特征,在我国注册的商标仅受我国商标法保护,在他国如需使用,则需要在使用国提出申请。
5、使用证据留存。
商标有被驳回、被异议、被撤销的风险,为了能够有效的应对这些风险,提高驳回复审、异议答辩、撤销答辩的胜诉率,一定要注重使用证据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