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长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1998年7月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隶属于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管理。2009年5月经市国资委批准,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城市交通客运,房地产开发、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服务。工程咨询,投资信息咨询。注册资本金36.8629亿元。2009年5月注册成立了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1.5亿元;2013年12月,将该公司纳入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子公司。
长春地铁标志:
长春地铁含义:
长春轨道交通标志采用“长春”二字的拼音首字母“CC”,变形为奔驰中的轨道交通车型,形象飘逸,动感飞扬;充分彰显长春轨道交通的畅行无阻,体现长春轨道交通的人文情怀。
长春地铁吉祥物:畅畅
长春轨道交通吉祥物名为“畅畅”,于2017年6月30日长春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通车当日发布。畅畅寓意为“畅通无阻”,是一个动感十足的小机器人,奔跑的姿态好似飞驰的列车,有科技现代化之感,饱含着热情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