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行原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其前身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2009年12月,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葫芦岛银行。2011年5月,首家异地分支机构沈阳分行挂牌营业,实现了从地方性银行到区域性银行的转变。葫芦岛银行凭借着出色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服务质效和企业文化,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2018年获评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多次获评辽宁省模范职工之家、三八红旗集体、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称号,获得辽宁五一奖状;2家支行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1家支行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葫芦岛银行标志:
葫芦岛银行含义:
葫芦岛银行logo设计结合了海滨城市和葫芦外形的特点,通过对葫芦外形的抽象提炼而演化成海浪的形态,表达了葫芦岛海滨城市的特点,也抽象的表现出葫芦的外形;图形中融入钱币的元素,体现了行业属性,色彩是从上到下由浅到深的蓝色渐变,描绘了一幅海天一色,天海相连的美丽画卷,传达出稳重,值得信赖的银行形象,符合一个创新,现代的银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