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予注册也可以说是商标被驳回了。商标因为什么原因被驳回,那么就有几种原因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商标因什么会被不予注册的。
商标不予注册的因素有以下几点:他人注册在先;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商标近似被驳回;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1、商标名字本身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名字本身存在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的可能。例如:文字书写不规范;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用作商标易造成不良影响;易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整体缺乏显著特征。
2、商标查询盲期
在商标网显示出来的商标一般都是已经递交了申请1~2个月之后的商标,而刚递交申请的商标因为还没有录入商标系统是还不能查询到的,再这段时间内有可能在先有其他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近似商标,所以这一段时间称为盲查期。
3、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4、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